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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机关参加“警示教育“名单的通知

时间:2009-06-26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校纪委“关于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请在629(周一)上午1000前将本支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数和请假人员名单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按要求统一汇总报校纪委。

                       机关党委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纪委“关于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通知”

 

关于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通知》(师发〔200929号)的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集中组织我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赴我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蜀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及内容

对象: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内容:(1)听取职务类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2)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去自由的日子》;(3)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

二、活动时间和乘车地点

发车时间:630日上午700

发车地点:赭山校区物理楼前停车场、银湖南路教师公寓门口。

返回时间:下午100

早餐自理,中餐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有关要求

1、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和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请各单位于629(周一)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人数和请假人员名单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黄亮,电话:5910017

 

纪委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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